照明手电筒锂电池充电情况介绍
照明手电筒锂电池第一次应用充电和放电循环系统频次高于3-5次,前5次放电不必小于容积的20%(如总放电時间100分鐘,放电到78-80分钟即开展充电),每一次充电時间不低于8钟头。(经检测足用电量3D照亮CSM360可以持续時间90-100分鐘以上)
假如照明手电筒锂电池长期无需,应把电池取出或让手电筒盖松脱断掉,并维持一个月充电一次,保持电池在激活下,并维持排风优良,不然长期自放电会使电池全自动损毁。

照明手电筒锂电池充电情况介绍
照明手电筒锂电池,挑选3.2V,假如应用3.7伏充电电池将毁坏;别的电池按标准值开展挑选;不能与此同时混充不一样工作电压值的电池,不然可能毁坏。
不必混和别的不一样工作电压、不一样规格和不一样容积的电池在一起与此同时应用。'L-M-H'相匹配充电电流量“低-中-高”,挑选“L”(强烈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