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叉车驾驶员操作证复审所需材料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四年复审一次。持证人应当在复审期满3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第29条第五点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逾期不复审即吊销作废。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通知,复审应提供材料:
- 1、操作证/卡原件,身份证复印件1张,相片4张;
- 2、填写《复审申请表》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 3、《体检表》1张(报名时索取);
- 4、费用:250元。
- 5、有工作单位的,要提供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 6、不再复审外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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