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中国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报考简章
中国音乐学院考级收费标准
中国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报考简章
中国音乐学院是我国民族音乐艺术教育的最高学府,中国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及学院各专业的国家级专家、权威组成,是文化部审核批准的国内具有跨省考级资格的社会艺术考级机构。其宗旨是:弘扬民族音乐文化,提高全民族的音乐文化素质,促进全民美育事业的发展。为业余学习音乐的人们提供国家级的社会普遍承认的水平鉴定。对他们音乐学习和人文目的及训练方法提供一流的指导意见,在加强专业音乐工作者对社会音乐普及教育关注、参与及指导的同时,发现音乐人才,以便及时给予培养与帮助。
一、 开考各科目、级别:
1——6级:双排键电子琴、基本乐科
1——7级:巴乌、葫芦丝
1——9级:唢呐、琵琶、扬琴、阮、三弦、中国鼓、单簧管、次中音号、低音提琴、马林巴、民族声乐
1——10级:古筝、竹笛、笙、二胡、钢琴、电子琴、手风琴、少儿声乐、美声唱法、小号、长号、圆号、大号、萨克斯、长笛、小提琴、大提琴、小军鼓、架子鼓、古典吉他(报考10级的考生必须出示本考级机构同专业9级证书复印件,方可报考)
表演文凭级:暂只有钢琴(需录像制成VCD报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办,请专家复审)
考生必须按以上规定级别报考,各科目的级别规定依每年的简章为准。
二、考 试
1、报考对象与级别划分:
儿童、少年、成人均可报名考级。所有科目一级为起始级。每一级分为“通过、不通过”两个等次。
2、教材及曲目的选用
教材一律使用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编选的《中国音乐学院校外音乐考级全国通用教材》或《中国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通用教材》。其他单位编选的考教材不予认可。考试曲目应严格按照所报科目教材中规定的要求进行选报,根据考试的需要考官可以抽查其中部分章节。
3、报名、考试
报考者须认真填写报名表中各栏内容(对填写不完全者,暂不能发给证书),同时交纳报名费、考级费、证书费、并交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三张。办完报名手续后,因故未能参加考级的学生,可在发放考级证书时凭准考证及收费*办理退费手续(不退报名费)。
4、乐器与伴奏
报考器乐演奏者,乐器要求自备(钢琴除外)。报考声乐者,使用伴奏带也可自带伴奏。
5、考级证书的颁发
考级结束后,我考委会将对考试合格者颁发由文化部监制的中国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表演文凭级通过后颁发“荣誉牌”,对考级不合格(不通过)者只发给由考官签名的评审结果及简要评语的评审表,同时可凭*退还证书费。
查询评审结果及领取证书和评审表的时间、地点,详见各考场(点)通知。
三、 报名时间:
a) 每年二次(即暑、寒假期间)暑假考级报名时间:每年6月1日—7月30日
寒假考级报名时间:每年12月1日——30日
具体报名时间、领取证书时间、地点和考级时间详见各考场(点)通知。
四、收费标准:
根据文化部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教科发[2003]52号”文件文件精神规定,东莞地区收费标准如下:
一级 180元 二级 190元 三级 200元 四级 210元 五级 220元 六级 230元
七级 240元 八级 260元 九级 280元 十级 300元 表演文凭级 500元
(注:以上收费标准包括报名费、证书费)
说明: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乐博音乐艺术中心通知为准。
主办单位: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广东考区
承办单位:东莞乐博艺术培训中心
电话0769—22606592.23039431
18903030963周老师.15820914692胡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