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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乐学院是我国民族音乐艺术教育的最高学府,中国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及学院各专业的国家级专家、权威组成,是文化部审核批准的国内具有跨省考级资格的社会艺术考级机构。其宗旨是:弘扬民族音乐文化,提高全民族的音乐文化素质,促进全民美育事业的发展,为业余学习音乐的人们提供专家级的水平鉴定。对他们音乐学习的人文目的及训练方法提供一流的指导意见,在加强专业音乐工作者对社会音乐普及教育关注、参与及指导的同时,发现音乐人材,以便及时给予相应的培养与帮助。
开设项目: 1—10级:古筝、竹笛、笙、二胡、琵琶、阮、钢琴、电子琴、手风琴、少儿声乐、美声唱法、民族声乐、小号、长号、圆号、大号、萨克斯、长笛、小提琴、大提琴、吉他、马林巴、巴乌、葫芦丝、单簧管、爵士鼓(电爵士鼓)、小鼓,
朗诵
表演文凭级:钢琴、二胡、古筝、(需录制成VCD报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办专家复审)
考 试 1、报考对象与评审等次
儿童、青少年、成人均可报名考级,评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个等次。
2、教材及曲目的选用
考级教材一律使用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编选的《中国音乐学院校外音乐考级全国通用教材》或《中国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通用教材》。考试曲目应严格按照所报科目教材中规定的要求进行选用,不能减少曲也不得用其它教材曲目代替,根据考试的需要考官可以抽查其中部分曲目或部分章节。
3、报名
考生须认真填写报名表中各栏内容(对填写不完全者,不能参加考试),同时交纳报名费、考级费、证书费,并交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三张。办完报名手续后,因故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在发放考级证收的时间内凭准考证及收费*办理退还考级费和证书费手续(不退报名费)。
凡报考10级的考生必须出示本考级机构同专业9级证书,方可报考10级。在报名时请将9级证书复印件附在报名表后。
乐器与伴奏
报考器乐演奏的考生,乐器要求自备(钢琴、架子鼓、马林巴、古筝除外)。报考声乐者,可使用伴奏光碟、磁带、钢琴、小型乐队或其他伴奏形式。
中国音乐学院东莞考级委员会考级的报名点:
东莞乐博琴行考场 暑假考级报名时间:2016年6月1日—7月30日
考试时间2016年8月19曰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花园新村红荔路84号吉之岛路口处古流木足花园小学旁边。TEL:0769-22606592.13018691531 地址:东莞市雍华庭新华大厦190号国旅旁边.联系0769-23039431 .18922500005
根据
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下发“国音考办[2015]02号”文件规定 收费标准 报名费:100元
考级证书的颁发考试结束后,我考委会将对考试合格者颁发由文化部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心监制、中国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表演文凭级同时颁发“荣誉牌”,对考试不合格(不通过)者只发给由考官签名的评审结果及简要评语的评审表,同时可凭*退还证书费。
查阅评审结果及领取证书或评审表的时间地点详见各考场、考区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