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容器使用到电容器回收报废期间的事项

来源:企讯网 发布日期:2012-08-06

保守点检
工厂企业用的电容器,必须定期点检,定期点检项目包括外观检查及电性能的测试;

意外情况
(1)组装使用过程中,如电容器防爆阀打开,请切断组装主电源或拔下电源线插头;
(2)电容器防爆阀动作时,因有超过100℃高温气体喷出,脸不要接近。喷出的气体进入眼睛时,立即用水清洗眼睛。不要尝电容器的电解液,电解液溅到皮肤上时,用肥皂清洗;

熏蒸处理
当组装电容器的电子产品出口到海外时,用溴化钾等卤化物进行熏蒸处理。因采用此方法可能会产生因卤素离子而引起的腐蚀反应,请务必小心。熏蒸时,熏蒸液不能直接接触电子产品,同时有必要进行充分干燥处理,估计有熏蒸液附者及干燥不充分时,有必要先查询一下安全性;

储存条件
(1)在温度为5~30℃,湿度为75%以下的室内储存
(2)不要保存在组装使用中禁用的环境及同等条件下

报废情况
废弃的电容器,可任选下面一种方法进行处理:
(1)电容器上开孔或压碎后焚烧;
(2)电容器回收不焚烧时,交给专职废品回收人员进行深埋等处理。

您可能感兴趣的商机信息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付款说明 | 法律声明 | 服务条款 | 东莞网站建设 | 114城市信息导航 | 找回密码
服务热线:400 612 0769 传真:0769-22020338 版权所有 广东朝阳企讯通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15113932号
在线客服系统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