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水处理设备施工需要共同检查的项目有哪些?

来源:企讯网 发布日期:2012-10-30

东莞水处理设备检查项目:
  a) 设备基础的几何尺寸、相应位置及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
  b) 钢筋混凝土梁、柱及设备基础上的预埋件及预留孔洞,其尺寸、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c) 平底水箱设备基础上应做垫层,垫层的中心向外应有坡度,中心比边缘应高出15mm~20mm。
东莞水处理设备进行调整试运前,土建施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a) 水处理室内外的防腐蚀地面、防腐蚀沟道及中和池应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排水、排渣沟道畅通无阻,沟盖板齐全,板面与地面平齐;
  b) 水处理室内部粉刷、油漆,地面、平台、阶梯及门窗等,应按设计要求施工完毕;
  c) 实验室上下水、通风、空调、照明、电源及实验台等设施应按设计要求施工完毕;
  d) 酸碱储存库的构筑物和防腐蚀与通风设施应全部施工完毕,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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