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货物的安全责任如何划分?

来源:企讯网 发布日期:2010-09-15
一、怎样办理提货手续?

    提货应凭收货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由收货单位出具的提货介绍信到民航提货处或其它指定地点办理。

二、提货人应注意哪些事情?

    到达站提货处从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三日内免费保管货物;逾期提取,按规定核收保管费;收货人提货时,应注意查看货物外包装是否完好,如收货人提取货物对外包装状态或重量持有疑义,应当场提出查验或重新过秤核对;如发生货损,则要求提货出具<民航事故签证证>;收货人提取货物并在货运单上签收,则承运人对该货物的责任同时解除。

三、航空货物的安全责任如何划分?

   本公司从货物收运时起交付给收货人时止,承担安全运输责任.在此期间,如发生货物丢失、短缺、变质、污染、损坏,本公司按规定承担赔责任.下列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本公司可免除责任:不可抗力;货物本身性质所引起的变质、减量、破损或减失;包装方法或容器不良但从外部无法发现;货物的合理损耗;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已经采取了一切必要的措施而不能避免的损失.货主投保运输险可在货物运输损失时获得较合理的赔偿.因为按民航规定,由于承运人的责任造成货物丢失、短缺、变质、污染、损坏时:没有投保运输保险的货物,承运人按照实际损失的价值进行赔偿最高限额为第公斤20元;对已投保航空货物运输险的货物,可根据托运人投保金额由保险公司按规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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