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前后应注意事项(二)

来源:企讯网 发布日期:2011-01-07
首先选好搬家公司

 一、 衣柜、冰箱、书柜及较大件的家俱内的衣物物品拿出打包或装箱。玻璃组合柜、玻璃移门和玻璃搁板 台板应拆卸,实在无法拆卸的可用胶带纸固定。

 二、 易碎、易损、易溢、贵重、精密及家用零散杂碎的物品要妥善装箱,并设明显标识。热水瓶、气压瓶 倒净余水,冰箱水格内的水应清除。

 三、 电视机、录像机、收录音机、影碟机、组合音响最好用原包箱包装。书画、古玩、文物、工艺品、瓷 器要用纸或布包裹再装入箱内。书籍可扎成捆或装箱。

 四、 用户不必去搬家公司引车,他们会如约按登记的地址到达。车辆到后,请向搬家领班介绍需要搬走的 物品及需特别注意的事项。

 五、 不必再请朋友约亲属帮忙搬,您尽可“君子动口不动手”、“袖手旁观”。装车、卸车时最好能派一人照 看自己的物品,从旧址到新址用户可派一人押车及导向。

 六、 搬到新址后及时检查清点自己的物品,如有损坏和失少即应与领班提出索赔要求(最迟不超过24小时向搬家公司提出) ,并在工单上注明损坏程度和失少数量。

 七、 凡金银、首饰、珠宝、货币、有价证券、票证、古玩、古书、字画、文件、帐册、技术资料、图表、 工艺美术品、玻璃及制品和其它无法鉴定价值的物品均不属于搬家货物保险范围内。

 八、 搬家应有足够的空间,如大件物品不能搬出或搬入时,用户应事先将窗户和门卸下。楼层住户搬前应 清理楼道及楼梯拐弯处堆入的杂物。您搬家时如对邻居有可能造成不便时,请打好招呼。光线不足时,请准备好临时光源。

 九、 搬前请设计好您的新居家俱布放方案,以便为您大件物品一次就位。

损坏后的索赔:(1)对于家用电器的损坏,应请搬家公司负担维修费用,如果彻底损坏,应赔偿新品;

 (2)对于贵重物品的损坏,应请有关部门估价后进行赔偿;

 (3)对于搬家公司方面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应由搬家公司负责医药费;

 (4)如果理赔过程发生纠纷,可以找消费者协会或有关部门解决。 安顿之后;

 (1)得到必要的许可:小区通行证、车辆出入证、停车占地证、狗证,等等;

 (2)主动和邻居打招呼,相互认识,建立初步的邻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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