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东莞二手发电机的操作安全技术和操作规程

来源:企讯网 发布日期:2011-08-17
  1、以内燃机为动力的东莞二手发电机,其内燃机部分应严格按照内燃机操作安全交底操作。

   2、新装、大修或停用10d以上的发电机,使用前应测量定子和励磁回路的绝缘电阻以及吸收比,定子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上次所测值的30%,励磁回路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Mn,吸收比不得小于1.3,并应做好测量记录。

   3、作业前检查内燃机与发电机传动部分,应连接可靠,输出线路的导线绝缘良好,各仪表齐全、有效。

   4、启动前应先将励磁变阻器的电阻值放在最大位置上,然后切断供电输出主开关,接合中性点接地开关,有离合器的机组,应先启动内燃机空载运转,待正常后再接合发电机。

   5、启动后检查发电机在升速中应无异响,滑环及整流子上电刷接触良好,无跳动及冒火花现象,待运转稳定,频率、电压达到额定值后,方可向外供电。载荷应逐步增大,三相应保持平衡。

   6、发电机开始运转后,即应认为全部电气设备均已带电。

   7、东莞二手发电机电压太低,将对负荷(如电动设备)的运行产生不良影响,对发动机本身运行也不利,还会影响并网运行的稳定性;电压太高,除影响用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外,还会影响发电机的使用寿命。因此,发电机连续运行的最高和最低允许电压值不得超过额定值的 10%。其正常运行的电压变动范围应在额定值的 5%以内,超出这个规定值时应进行调整,功率因数为额定值时,发电机额定容量应不变。

   8、当发电机组在高频率运行时,容易损坏部件,甚至发生事故,当发电机在过低频率运转时,不但对用电设备的安全和效率产生不良影响,而且能使发电机转速降低,定子和转子线圈温度升高。所以发电机在额定频率值运行时,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 0.5Hz。

   9、发电机功率因数不得超过迟相(滞后)0.95,有自动励磁调节装置的,可在功率因数为1的条件下运行,必要时可允许短时间在迟相0.95~1的范围内运行。

   10、东莞二手发电机在运行中应经常检查并确认各仪表指示及各运转部分正常,并应随时调整发电机的载荷。定子、转子电流不得超过允许值。

   11、停机前应先切断各供电分路主开关,逐步减少载荷,然后切断发电机供电主开关,将励磁变阻器复回到电阻最大值位置,使电压降至最低值,再切断励磁开关和中性点接地开关,最后停止内燃机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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