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包税进口之出境货物报检的四大要求

来源:企讯网 发布日期:2011-10-13
  1、香港包税进口报检单位必须在检验检疫机构注册登记,报检时填写登记号;报检员在报检时应该出示报检员证。

   2、每份报检单限填一批货物,特殊情况下,对批量小的同一类货物,以同一运输工具,运往同一地点,同一收货、发货人,同一报关单的货物,可填写同一份报检单。

   3、应附资料:合同、信用证、厂检单或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换证凭单(正本)、包装性能合格单、*、装箱单等。

   4、凭样成交的应提供成交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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