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物流公司在与合作方合作运货的过程中,稍有不慎就会被骗货、偷货及货物损毁,并且时有因手续、证据不完备而无法向合作方追偿,由此导致最终损失由自己承担。因此不能不说与他方合作运货是物流企业经营风险较为集中的一地方之一。根据多年来的办案经验,笔者就如何甄别合作方以防范风险,归纳如下几点:
1、审核合作方身份及资质。物流企业在与潜在合作方接洽时,应先要求其提供相关身份资料及资质证件。合作方为公司的,应要求提供加盖了公司行政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合作为个人的,应要求其提供有个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审核合作方身份及资质的好处在于:(1)由此可以督促合作方慎重对待合作事宜、积极履行合作义务;(2)为可能发生的责任追偿提供资料上的便利。如果物流企业对合作方提供的营业执照存疑的,可以去工商部门打印公司注册信息基本单以查证合作方的真实的情况(深圳市的公司登记信息可以直接上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查询);对身份证信息存疑的也可以通过网上查询的方式予以查证。总之只有明确了合作承运人真实的主体身份信息,合作才会有最基本的保障。
2、与合作方签订书面协议。
东莞物流公司选中合作对象后,对于货运合作方式、合作双方权利义务等应签订书面协议予以明确。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由于许多物流企业都是通过熟人介绍后才与合作方建立业务关系,因而认为书面协议没有太大必要,但其实不然。正所谓“天有不测风云”,一旦合作方自身或所托运货物有何不测,如果没有一纸协议的话,物流企业与合作方的责任分配问题将很难厘清,最终遭受损失的可能就是物流企业自己。货物运输合作书面协议至少应包括运输线路、运输价格、货物名称、数量、价值等信息。有了该书面协议后,发生货损时不管是涉及刑事诈骗案报案,还是涉及民事责任的起诉追偿,都将有最基本的证据保障。
3、及时跟踪联系货物在途运输情况。物流企业在交货给合作方后,应及时跟踪联系货物在途运输情况。这样做的好处在于:一是可以获得货物在途信息便于向托运人汇报运输情况、安排收货事宜;二是可以实时监督合作方的货运行为,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跟踪联系时发现有货损发生的,即便是属于合作方的责任,物流公司也应积极参与协调处理,以减少损失、减轻托运人对物流公司的追偿责任。
总之,在
东莞物流公司与他方合作运货时如果做到“合作方身份明确、合作权利义务明晰、交运货物实时跟踪”三点,不但可以预防骗货、盗货等道德风险的发生,而且在发生货损后有利于向合作方追责。因此只要物流企业有意识的防范,货运合作经营的风险将会大大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