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电动葫芦的维护要点

来源:电动葫芦 发布日期:2012-01-15
  电动葫芦是一种轻小型起重设备,具有体积小,自重轻,操作简单,使用方便等特点,用于工矿企业,仓储码头等场所。起重量一般为 0.1~80吨,起升高度为3~30米。由电动机、传动机构和卷筒或链轮组成,分为钢丝绳电动葫芦和环链电动葫芦两种。环链电动葫芦分为进口和国产两种;钢丝绳电动葫芦分CD1型、MD1型;微型电动葫芦、卷扬机、多功能提升机。
   1.新安装或经拆检后安装的电动葫芦,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数次。但未安装完毕前,切忌通电试转。   

   2.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负荷125%,起升离地面约100毫米,10分钟的静负荷试验,检查是否正常。   

   3.动负荷试验是以额定负荷重量,作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试验,试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 是否正常可靠。   

   4.在使用中,绝对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120次)情况下使用。   

   5.电动葫芦的安装调试和维护时,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当吊钩升至上极限位置时,吊钩外壳到卷筒外壳之距离必须大于50mm(10t,16t,20t必须大于120mm)。当吊钩降至下极限位置时,应保证卷筒上钢丝绳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须在2圈以上。   

   6. 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   

   7. 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8.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纵,操纵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歪拉斜吊。   

   9.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并仔细加以记录。   

   10.调整电动葫芦制动下滑量时,应保证额定载荷下,制动下滑量S≤V/100(V为负载下一分钟内稳定起升的距离)。   

   11.钢丝绳的报废标准:钢丝绳的检验和报废标准按CB/T5972-198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执行。   

   12.电动葫芦使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润滑油的干净,不应含有杂质和污垢。   

   13.钢丝绳上油时应该使用硬毛刷或木质小片,严禁直接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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