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劳务派遣的政策建议有哪些?

来源:企讯网 发布日期:2010-08-25
  目前,我国劳务派遣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规模和数量还有限,从需求来看,仍然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劳务派遣虽然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但已在我国显示出促进就业的重要作用。在促进体制内就业机制转换、促进城乡就业结构转变、调节劳动力市场供求形势等方面,劳务派遣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可以说,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劳务派遣将作为一种重要的就业形式、用工形式,继续发挥其特殊的作用。劳务派遣在发展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其中虽然有一些是经营不规范的问题,但是,更主要的还是法律规章不健全、政府政策缺位造成的劳务派遣业缺乏规范、发展缺乏保障的问题。
  
   应分阶段实施以下具体战略步骤: 第一、近期内通过制定部门规章,使劳务派遣业享受有关就业促进的优惠政策,使之成为促进就业安置的重要渠道。 第二、在两年时间内会同工商、税务等部门制定“发展劳务派遣业的部门规章”,明确劳务派遣的合法地位,明确劳务派遣业的经营资格及相关工商、税收政策。第三,用5-6年的时间,在相关法律的建立和完善过程中,对劳务派遣业加以规范。

   根据以上发展劳务派遣业的基本思路和战略步骤,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1 有针对性地鼓励发展一批劳务派遣企业:(1) 发展一批专业的劳务派遣合同公司;

  (2) 发展一批有规模的连锁经营劳务派遣企业;
  
  (3) 鼓励多元劳务派遣机构的发展;
  
  2 有的放矢地扶持一批公益性劳务派遣组织 在企业劳动力调整时期,要根据具体情况,对于确实有市场的地区,可以将发展公益性的劳务派遣组织作为促进下岗职工出中心再就业、吸纳破产关闭企业职工、以及失业人员就业的有效途径,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1) 规定公益性劳务派遣企业的认定条件;
  
  (2) 将公益性劳务派遣纳入再就业政策体系,享受相关政策;
  
  3 实行劳务派遣许可审批制度:(1)鉴于劳务派遣业涉及到从业人员的劳动权益,开办劳务派遣必须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在工商部门登记备案,并实行年审制度;

 (2)各地应根据当地情况,在坚持适度竞争的原则下,通过实行行政许可和控制进入门槛,合理控制劳务派遣机构的数量;

 (3)对不同经营对象、经营领域的劳务派遣公司设置不同的注册资金等要求;
  
 (4)除非特批,否则,必须坚持分业经营,劳务派遣机构不得同时经营劳务承包、劳务中介和劳务代理。
  
  4 制定相关政策规定: (1)制定劳务派遣业的税收制度。规定以劳务费扣除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以外的收入为税基,实行较低税率;
  
 (2)尽快制定劳务派遣企业工商登记的类别,使其法律单位明确;
  
 (3)涉及到劳务派遣公司的税收问题,应改进目前社会保险的缴费制度和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向派遣公司出具正式的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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