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香港包税进口现场检验检疫现场检验检疫的内容包括:食品有无与农药,化肥及其他化学品混装,食品有无污染、腐败、异物、霉变、异味、虫蛀,及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冷冻食品是否解冻、包装是否完整、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
2、结果判定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及标准,对现场检验检疫情况、要求提供的材料和实验室的检测结果进行综合判定。
3、发证卫生证书是依法对进口食品实施检验检疫之后签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它既是
香港包税进口食品经营单位对一批食品进行处理的依据,又是对外索赔的有效凭证。
4、不合格食品的处理方法及其原则销毁是不合格进口食品判定后最严厉的处理方式。其适应于严重的腐烂变质,霉变、生虫,带有传染性,致病性病菌,有毒有害物质严重超标,明显超过保质期限且感官性状异常等的进口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