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吸塑机的吸塑包装制品检验的试验方法与检验规则

来源:企讯网 发布日期:2012-09-05
1. 试验方法
  (1)外观检验。在自然光线下目测。
  (2)规格尺寸检验。外形尺寸用精确度为0.02mm的游标卡尺测定,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3)重量标准检验。用感应量为0.1g的电子天平秤测量。

2. 检验规则
  (1)检验规则按GB2828-1987《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进行。收货公司有权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时以一次定货量为一个批次,同一批次内应无质量差异、悬殊的产品混入。
  (2)每一批次抽样箱数不低于总箱数的2%。
  (3)每箱数不低于抽样数的10%。
  (4)检验项目按本标准:3.1、3.2、4.1、4.2、4.3、4.4规定进行。
  (5)检验结果如有一次不符合规定指标时,应重新取双倍样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复检结果若仍不符合规定指标,则该批次产品可作不合格处理。

3. 节能吸塑机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标志本产品包装箱上应标明:生产厂商、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检验工号以及运输贮存中注意的事项。
  (2)包装本产品的包装方式:一次性塑料内衬袋、外用纸箱(符合标准承重的纸箱)、定数定量、按名称规格等进行包装。
  (3)运输本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按标准堆码、轻装轻缷,防止挤压重压、机械碰撞、雨淋、摔跌及阳光的直射等。
  (4)贮存本产品在贮存时,应存放于相对阴凉、通风、干燥的室内仓库中,温度在40度以下。
  距离热源不少于2M,不能与有毒的物品共同存放。在正常贮存条件下,自生产日期起保存期为三十六月(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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